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提质培优建设济南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提质培优建设济南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精神,推进新时代济南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体系与目标
(一)工作体系。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济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对接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工作任务,以更高站位做好顶层设计,以更实举措推进机制突破,以更大力度促进项目落实,构建“1+247”工作体系,为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蹚路子、树样板。
——实现1个总体任务。对接济南三大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立足原有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优化布局补短板,围绕产教融合破障碍,围绕办学水平抓提升,围绕机制创新占高地,力争三年内建成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新时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推动2项重点改革。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构建多元办学格局;推进绩效工资改革,落实职业院校在机构设立、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与教师的内生动力。
——完成4大攻坚任务。破除职业教育“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藩篱,建立部门统一管理的大职教格局;建立职业教育资源与产业布局同步规划、配置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联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协同;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供需资源平台,完善专业调控预警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有机高效对接;推进校企深度融合,更好发挥企业育人主体作用,探索建立校企共同治理机制。
——实现7个全面提升。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职业院校办学层次和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施教学提质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积极建设职业教育“学分银行”,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实施实习实训改进计划,建设大型智能(仿真)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效能显著提升;实施职教赋能计划,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培训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实施产教融合项目培育计划,校企合作水平整体提升;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支持学校引进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教师专业素质显著提升;举办“一带一路”职业院校高端论坛,打造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市域内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新建成1所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75%以上;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3.9万人,中职学校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人,高职院校达到19400人,基本普及高职教育;对接重点产业专业人才培养规模达到17.7万人,冠名班、订单班专业规模达到3.8万人。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起结构布局合理、专业设置科学、校企合作机制成熟、学校运行机制高效、保障政策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时代济南特色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和模式。
二、重点工作
(一)高起点规划职业教育结构布局。
1.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市域统筹,打破学校类型界限,跨部门、跨行业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由部门统一牵头管理的工作机制。将按照高校设置程序进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纳入高职(专科)统一招生平台。支持济南市技师学院、莱芜技师学院、山东蓝翔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2.构建多元办学格局。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职业院校与大型国有企业联合举办职业大学、二级学院或产业学院。支持鼓励企业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依法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支持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鼓励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允许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支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与北京中职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山东省首家长者福祉学院,支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康养产业研究院建设。推动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任务。支持政行企校四方合作,对接济南三大国家战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十大千亿产业,建设多元主体职业教育集团,探索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支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全国文物修复与保护职业教育联盟。到2022年,建设2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争创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
3.完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建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供给资源平台,完善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职业教育专业认证、质量评价、专业预警调控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全方位对接。定期编制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状况报告,发布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建立以专业评估结果为基础的排名机制。鼓励职业院校面向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和十大千亿产业发展,主动布局一批产业需求大、发展前景好的专业,扶持涉农、家政服务专业。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按规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到2022年,重点培育和打造25个左右省级高水平中职专业(群)、12个左右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群),遴选培育1000名“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4.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支持济南第九中学、济南回民中学、长清中学、长清职专、济阳职专、章丘职专、济南艺术学校、济南旅游学校等开展职普融合试点,探索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为学生实现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平台。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
5.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支持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济南护理职业学院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支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支持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支持济南职业学院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济南职业学院转设济南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支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开办职业技术师范本科专业。支持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及其他民办职业院校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业教育本科生、专业硕士。支持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在我市新建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积极争取应急救援国际学院项目落地济南。到2022年,创建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4~5所、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1~2所。
(二)高标准提升办学质量。
1.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将质量意识贯彻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推动国家和省级专业教学标准衔接落地。突出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能力与资格并重,丰富、完善和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模式,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课程融通。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岗位技能要求,科学调减学生文化理论课学习时间,增加实训和在企业实习实践时长,发展半工半读职业教育。完善市级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制度,支持市属职业院校承办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春季中考”制度,制订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为学生依照兴趣和禀赋多样化选择、多渠道成才拓展路径。扩大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4”、高职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健全相互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让更多的中职学生有机会升入高职院校。
3.建立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施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济南职业学院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智能电子与控制技术研发中心和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粉末冶金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现代中草药开发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各类教育形式和终身教育间的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积累和转换。开展职业院校教学诊断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评估。到2022年,立项建设100门左右市级优质课程、3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300门在线开放精品课程、5所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院校和1个试点区县。
4.改进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对不达标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或停止招生,确保到2022年市域内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将第三方评价评估结果作为对相关院校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扬奖励的重要参考。全面实施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自2020级新生起,建立全市中职学校“公共基础、专业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抽测”制度,落实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5.落实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依法支持职业院校为开展企业培训、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继续教育、学术交流等活动变更业务范围。允许职业院校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逐步实现年培训量达10万人次以上。实施职教赋能计划,在全市遴选基础条件好、专业特色明显的10所中职学校面向社会开展无偿专业技能培训试点。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对开展职业培训、以工代训、职业技能鉴定、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培训学校和机构给予补贴。加大对农村地区、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集聚市内优质资源完成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任务。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培训收入用于学校发展。
(三)高质量推进产教融合。
1.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加快创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探索校企共同治理机制。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工作,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将规模以上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支持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等建设省级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职业院校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学生劳动报酬。实施产教融合“145+X”项目培育计划,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和双元制改革,定期对“1+X”证书制度试点、订单制培养工作进行督导,建立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到2022年,重点建设5个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5个乡村振兴示范校,推动5所高职院校、20所中职学校和部分职教集团、100家左右企业深度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项目。
2.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区。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联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协同,同步规划配置职教资源,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区。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高标准建设济南市大型智能(仿真)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并打造成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高地、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和企业培训培养紧缺技能人才的实践中心。支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5G综合应用示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建设产教融合大健康实训基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人工智能和粉末冶金全产业链绿色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鼓励支持职业学校举办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其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到2022年,建设10个左右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产教融合深入、育人效果明显的市级生产性实训示范基地,7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3.构建高品质研究平台。打破现有职业教育教学人员、研究人员、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研究架构,以产教融合立意,以结构重组破题,以多元机制布局,建立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平台,立足产教融合、专兼结合,公开招聘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政府部门人员作为研究员,成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作为济南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专业智库,重点开展专业建设指导、教学诊断评估、人才供需预测、发展路径研究、技术成果转化、行政决策咨询等工作,增强产教融合的深度和职教研究的效度。
(四)高水平建设师资队伍。
1.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允许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允许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和内容、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技能性强的专业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改革教师招聘制度,职业院校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支持学校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专家、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担任产业教授,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适当考虑实行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探索建立公开遴选聘用职业院校领导班子成员机制。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应将兼职情况纳入业绩考核评价。
2.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校企双主体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教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要体现在职培养要求,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教师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加强中职班主任和高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青年技能名师建设计划。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加快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市属高职院校积极创建国家、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到2022年,培养50名省级教学名师,60名青年技能名师,建设1~2个国家级、3~5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3.深化职业院校分配制度改革。公办职业院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鼓励教师参与企业项目研发、技术改良,支持校企共建教师创新团队,被评为市级(含)以上创新团队的专业教师可在创新项目中给予奖励。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经所在学校或企业同意,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分别到企业、职业学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双方约定薪酬数额。职业技能培训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训一线教师倾斜。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4倍,所需经费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五)高层次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定期选派职业院校优秀教师出国培训,扩大师生海外交流规模,推进与国外学校缔结友好学校,促进教育教学、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竞赛等方面交流,对内容实、交往久、收益多的交流项目,在出访时间和人数上给予弹性支持。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高端论坛。鼓励职业院校广泛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引进中外合作项目、举办国际高水平职业技能大赛。支持济南职业学院中德中国北方职业培训基地及多特蒙德应用技术大学合作项目、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海右国际学院(泰国)”、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中泰国际教育学院及马来西亚分校等人才培养项目。鼓励职业院校在国(境)外建设“鲁班工坊”,积极支持国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教育工委职能作用,发挥好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院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地位”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和职业教育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加强职业院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
(二)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方案实施,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将职业教育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责任,健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定期督导评估职业教育制度。各区县要按照“一区县一案”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并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鼓励支持先行先试。争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历城区、章丘区建立市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在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办学制度、保障机制、服务现代化经济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对“双高计划”等高水平建设单位在人才引进、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理论实践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评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成效明显的区县和院校,按规定通报表扬先行先试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探索实施“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方式,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要求。逐步提高生均经费拨款水平,确保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高于省定标准。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适当放宽学费标准。加大对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的经费配套支持力度。大力支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按照国家专项资金配比要求及“双高计划”建设任务需要足额拨付专项经费。公办职业院校要制定还款计划,明确化解债务时间节点,逐步化解职业院校债务。健全市、区县政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绩效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