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
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2022年教师节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回信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在师范生培养共性要求基础上,切实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为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造就一批“四有”好老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厚植扎根基层教育报国情怀
强化“优师计划”师范生对国情、省情和乡土文化的了解,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师德养成教育,建强乡村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返乡社会实践活动,注重优秀乡村教师等的榜样引领,帮助“优师计划”师范生坚定从教初心,到欠发达地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做新时代文明乡风的塑造者,振兴乡村教育的“大先生”。
二、锻造传道授业解惑过硬本领
(一)夯实专业知识基础。增设乡村振兴相关课程,帮助“优师计划”师范生理解振兴乡村教育、实现乡村振兴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强化学科(领域)基础知识教学,注重跨学科(领域)教学能力培养,根据定向地区需要,加强一专多能师范生培养。设置乡土教育专题课程,引导“优师计划”师范生阅读乡村教育经典著作,了解乡土中国与乡村教育,以及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现状,掌握乡村教育理论与方法。
(二)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引导“优师计划”师范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信守履约任教承诺。聚焦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重点提升“优师计划”师范生信息化教育教学能力,深化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通过“双师”教学等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强化“优师计划”师范生从教的适应力,能积极开发利用乡土教育资源,因地制宜灵活创设育人环境,组织各类校内外教育活动。引导“优师计划”师范生基于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研究欠发达地区教育质量提升的路径、方法,结合从教所需制订学习计划,终身学习,不断提升。
(三)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实行覆盖城乡两种教学环境的“双实践”制度:以县域以上优质中小学校教育实践为主,着重体验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与方法,同时安排一定学时到欠发达地区薄弱中小学校,了解乡村教育现状、特点与规律。注重开发优质教育实践资源,丰富教育实践形式。
三、优化过程管理激发学习动能
(一)加强个性化指导。由学校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小组,整合优质资源支持“优师计划”培养。选聘优秀教师专门负责“优师计划”师范生管理与指导,加强教育教学组织和思想引领。实施学业质量常态监测,建立“优师计划”师范生成长发展电子档案,加强个性化学业帮扶指导。发挥学校优秀教师的育人引领作用,实施朋辈导学等学业互助与辅导制度,探索书院制育人模式。
(二)创新激励机制。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辅修其他专业或其他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微专业)。鼓励高校面向“优师计划”师范生开设高阶性、有挑战度的荣誉课程,设置教学研究课题,举办教学技能竞赛,遴选优秀“优师计划”师范生参与合作培养项目,赴境内外高水平大学访学交流等。积极选树优秀“优师计划”师范生典型,鼓励高校设立专项奖学金等予以奖励。
四、深化协同机制支持终身发展
(一)推进“四位一体”协同。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教师发展机构“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培养供需对接,整合职前职后教师教育资源,共建教育实践基地,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二)支持跨校跨界合作。鼓励师范院校合作成立培养联盟,推动优质资源、实践基地共建共享,组织“优师计划”师范生交流学习。支持师范院校与理工科院校、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等合作,加强科学教育、工程教育教师培养;与相关产业园区及企业等合作,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
(三)跟踪支持职后发展。高校要与地方共同建立“优师计划”毕业生职后发展档案,一人一档持续跟踪。定期调研不同发展阶段的“优师计划”毕业生能力提升需求,建设并开放针对性课程资源,组织校友专业发展活动,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等。地方要优先选派“优师计划”毕业生参加各级培训,并选聘“优师计划”毕业生专业发展导师。鼓励依托在线平台建立毕业生职后发展专区,支持协同教研、交流研讨。
五、健全支持保障体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优师计划”培养作为高校教育教学评价重要内容,定期征集优秀工作案例,及时推广经验。加强“优师计划”教学资源建设,引导开发特色课程,建设教学案例库。积极发掘“优师计划”毕业生从教典型,加强宣传,争取社会支持等予以奖励,鼓励支持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2日